一、主办单位:济宁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曲阜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曲阜市体校 赞助商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09年10月24日—2009年12月每周六、周日
(二)地点:曲阜市体育公园体育场
五、参赛单位:济宁市所属各县市区及有关大型企业足球队
六、报名规定:
1、运动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持有济宁籍户口。
2、各队报名时,需交运动员一寸彩照两张,组委会一次性办理运动员参赛证。
3、运动员持参赛证、身份证上场比赛。
4、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加本次联赛。
5、报名表必须加盖报名球队单位公章或球队冠名赞助单位公章,公章复印无效。
6、参赛运动员应持有运动队当地县级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7、每队可报包括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最多不能超过24人。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取11人制单循环制比赛。
(二)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竞赛编排
(三)执行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并执行以下规则:
1、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每场比赛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平局双方各得一分。
2、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相互之间的比赛胜负、净胜不、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3、每场比赛每队换人名额为5人次,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戴护腿板、穿长筒袜,只允许穿胶钉足球鞋。
4、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需比赛延迟进行,则择时补赛。
八、录取前6名,并给予奖励。增设最佳射手奖、最有价值队员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并给予奖励。
九、比赛经费:自筹自用
1、报名费用:每队交报名费1000元,参赛押金1000元。
2、各队比赛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十、裁判选派:裁判员选调由组委会向山东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申请并选派部分国家级裁判执法。其它裁判由组委会进行选调。
每队可推荐1名具有二级以上、二年执裁经验的足球裁判员,经济宁市体育局培训合格者在回避的原则下执裁相关比赛。
十一、比赛纪律:
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全国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规定》,并执行以下规则:
在比赛中,对违反赛会纪律、中途退出比赛、损坏公共设施、打架、斗殴、辱骂裁判、对手、观众等现象进行罚款,对红、黄牌进行罚款。
十二、报名:
各参赛队须将打印《打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公章复印无效)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报费用于2009年10月 日前报至曲阜市体育局。
联系人及方法
济宁市体育局 张波 0537-2967718
曲阜市体育局 刘西川 13153713537
曲阜市体育局三楼 邮编:273100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比赛报名表



